1.专业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的条件有哪些?
答:专业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认证的专业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属于认证协会认证专业领域,至少已有三届毕业生,学制不低于四年,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专业。
(2)申请专业所在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3)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2. 为什么说自评是专业做好工程教育认证的基础?
答:自评是接受认证专业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办学状况、办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的过程。自评工作要求专业根据认证标准要求,从专业办学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专业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所开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及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专业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是工程教育认证的第一手资料,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做出是否通过审查的结论,开展现场考查工作以及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均以自评报告作为重要依据。尤其是现场考查,其主要是核实实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了解自评报告中未能反映的有关情况。自评自建工作是否到位、自评报告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各工作环节的进展和认证结论,因此,自评自建是做好工程教育认证的基础。
3. 为什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的“说”、“做”、“证”必须达成一致?
答:工程教育认证是一种合格性评估,鼓励专业在满足行业提出的工科毕业生基本要求基础上发展多样性。所谓“说”,即“自己是怎么说的”,接受认证专业要明确自己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做”即“自己是怎么做的”,指接受认证专业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所实施的教学活动,以及对学生整个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与进程式评估措施与做法;“证”即“证明自己所说和所做的”,接受认证专业要为证明自身达到标准要求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程教育认证是通过被认证专业的说、做、证三个环节,来判断其是否达到学生能力培养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认证结论。因此,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的“说”“做”“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