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下半年中初级职称工作的安排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9-23来源: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将2019年下半年中初级职称评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称范围

1、申报教师、实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等各系列中级(含专任教师博士定中级)。

2、申报所有系列初级职称。

3、以考代评(考评结合)人员申请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人事代理人员可按岗位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9月27日前,各单位进行中、初级职称的申报和审核(原则上申报人员应按照岗位设置时所定的相应岗位申报),将审核合格人员报名表(附件1)上报人事处师资科。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发表论文要求的,还需报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论文统计汇总表(附件1-1),论文发表见刊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以考代评、外单位调入已具备聘任相应专业职称的人员另须由用人单位提出明确聘任意见。

2、10月10日前,申报中级职称评聘人员的申报材料展览(展览材料包括评审申报表、附件材料等),展览地点:教师系列在各院(部)办公室;其他各系列在人事处师资科(所有展览的材料请各申报人在10月10日前直接送到各相应的展览地点)。 各单位10月10日前将中级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工作安排及拟申报人员名单和报名表报人事处备案。

3、10月16日前,各单位将签署意见后的职称评审表(附件2、3、4)、汇总表(附件5)及其他申报材料(每人一个档案袋,封面标注学院、姓名、申报职称等信息)按照附件6材料报送要求整理后,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18室),联系人:刘岳红,电话:58731144,同时将评审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zb@nuist.edu.cn

4、10月22日前,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至校财务处缴纳评审费200元(财务大厅现金出纳窗口,填写内部缴款单,缴款后将盖财务公章的蓝色联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初级和博士定级人员不需缴纳评审费。

5、所有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含博士定级)交一张一寸免冠近照,背面注明学院姓名。

三、召开各有关会议

1、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

2、专任教师(讲师,不含博士定级)由各学院召开学科组评审推荐会。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含实验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等)由各单位组织推荐后,报人事处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科组评审会。

3、博士、硕士毕业、本科毕业人员的职称定级(学士、硕士定初级,博士定中级)由各单位审核,报学校审批。2019年上半年及之前博士未发文定级的教师,本次请一并申报定级,学校统一发文。(定级审核表见附件3)

4、校中级职称教管思政、实验系列学科组会。

5、校中级职称评审聘任会。

6、通过公示后学校统一发文并办理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