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1-15来源:浏览次数:

一、活动时间

2024年寒假期间


二、活动主题

恩情汇母校 “信”动向未来


三、组织单位

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联合主办,学工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各学院学办、分团委负责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落实。


四、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普通本科生均可报名,以个人或跟同乡、高中校友等组建团队参加。


五、活动内容

1.回访母校,分享成长经历

寒假返家期间,回访母校中学,拜访母校老师,通过座谈交流、宣讲会等形式,汇报自己的成长发展,并与母校师生交流心得、分享体会。

2.宣传学校,传播南信大声音

通过播放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宣传片、PPT等素材介绍我校发展历程、招生政策等,解答高中生关注的有关高考和大学生活的话题,让更多高中生了解南信大。

    3.搭建平台,建立持续性沟通

主动创建微信群、QQ群等,与有意向报考南信大的优秀学子建立联系。通过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形式为学弟学妹们提供如学业报考、介绍学校相关专业及学校特色等,保持良好沟通。


六、实施过程

1.报名

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原则上参加活动的学生不可兼报个人与团队

(1)个人报名。报名表命名:姓名-《2024年“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个人)》(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由团支书收齐交至邮箱1916168150@qq.com

(2)团队报名。报名表命名:负责人姓名-《2024年“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团队)》(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最终以队长在所在学院进行报名统计工作,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由团支书收齐交至邮箱1302962140@qq.com


    团支书上交文件夹格式如下:

    23人工智能1班班母校行-个人,内包含附件1、附件3

    23人工智能1班母校行-团队,内包含附件2、附件3

(3)上交时间。202311月20日上午11点前附件3电子版上交至指定邮箱。附件1和附件2申报表纸质版由团支书汇总后交至202办公室。


2.学院遴选

各学院汇总本院学生报名表后,经遴选确定参加的学生名单(大一新生的参与率要求100%),上报学工处。


3.活动实施

学工处统一准备宣传PPT等宣传材料。寒假前,各学院负责向本学院参加活动的学生开展院级层面培训并组织发放活动材料。

活动组织形式:走进班级或中学内进行宣讲,与学弟学妹近距离接触,分享大学生活。在宣讲前/后将活动海报张贴在中学公告栏,在宣讲中将活动材料发放给参与活动的学生。如条件允许,也可在中学内摆展位接受学弟学妹的详细咨询。


4.总结报告

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请参与活动的学生(含个人和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学办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报告包括如下四项:

(1)《2024年“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附件4,纸质版);

(2)图片(与高中大门合影、开展活动照片等代表性图片3-5张,电子版JPG格式);

(3)“优秀学子母校行”活动小结(纸质版);

(4)媒体报道等其他有关支撑资料(原件或照片、截图等);

鼓励具备拍摄、剪辑条件的同学,制作能展现我校学子良好风貌的回校宣传vlog,通过微博、qq空间、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同时,将vlog视频文件通过邮件发送至母校行投稿邮箱(投稿方式等待辅导员通知),校招办将择优在学校官方视频号、抖音号上进行宣传推送。

请各学院对本院“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汇总、总结,形成总推文发布在本院微信公众号上。


5.成绩考核

“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我校社会实践领域的常规性内容,纳入学校的社会实践成绩考核与学分认定范畴,具体内容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08〕11号)规定为准。具体量化信息如下表。各学院根据规定,及时做好成绩考核与学分认定工作。

“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学分认定量化表

状态

级别及奖项

学时/次

证明材料

备注

参加

校级

30

活动反馈表

一次母校行活动最多获得15实践学时的奖励认定,外加30实践学时的参加认定,最多可获得45实践学时。

获奖

优秀团队

10

由学生上传奖状电子版

先进个人

15


6.评奖推荐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文件精神,活动设置:

(1)先进个人:不超过实际参评人数的30%;

(2)先进团队:不超过实际参评团队的50%;

(3)优秀实践报告:不超过实际参评报告的10%,且优秀实践报告署名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4)优秀指导教师。

请各学院在开学后两周内,汇总学生提交的总结材料,进行考核鉴定和评奖推荐,根据文件评选标准,按比例推荐先进个人、先进团队、优秀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①《2024年“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汇总表》(附件5)(领导审批签字、学院盖章,学生学号信息务必填写准确)、申报优秀组织奖报告(优秀组织奖由学院按规定自行申报)(领导审批签字、盖学院公章)等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于开学两周内报送至招生办。

联系人:张老师,地点:后勤服务楼202,电话:025-58235243。

队长请加QQ群320488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