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二轮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1-18来源: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2020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发布,指南详细内容请详见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项目《指南》申请须知

1、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共计14类,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2、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实施升级版改革。主要包括:

(1)将分类申请与评审试点扩大到全部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2)试点实施原创探索计划:设立原创探索计划项目。

(3)调整限项申请规定。

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主持计入、参与不计入;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中级职称主持限1项,参与不计入。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

(4)优化人才资助体系。

加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避免重复资助。要求如下:

正在申请国家“千 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 江 学 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5类人才计划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过上述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的,不得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正在申请国家“千 人计划”青年项目、国家“****”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长 江 学 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等3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3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正在申请国家“千 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 江 学 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5)优化申请代码设置。

信息学部、工材学部等学部运行新的申请代码体系,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地学部等学部的申请代码也进行了调整优化。

(6)进一步简化申请管理要求。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其中涉及有推荐函、境外人员知情函以及博导同意函的签字函件扫描件需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7)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建设。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启动实施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构建科学基金“教育、引导、规范、监督、惩戒”一体化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

二、2020年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2020年所有类型项目仍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请人需在1月15日后登录基金委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需要开通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本学院科研秘书开通申请账户并完善个人信息。

2、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应扫描附件)。

4、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申请人需根据附件(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据实编制。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类型除外),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无需提交论文、专利等纸质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2020年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各学院在2020年2月27日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动员本学院基金申报、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多次指导和内容评议;

(2)收齐本学院基金项目申请书初稿纸质件1份于2月27日(周四)16:00前报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2、科技处在2020年3月2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2月27日前汇总各学院提交的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件;

(2)2月28日-3月1日组织专家及各学院科研秘书进行一次全面的形式审查,并将有关审查意见反馈各学院申请人进行最后一次修改。

3、收到反馈意见的申请人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定稿申请书务必于3月9日12:00前于系统提交,同时,报送签字纸质版二份至学院(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类型除外);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注意: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的版本号必须一致。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2颗订书针,为便于正文修改,签字盖章页请务必单面打印装订,特别是有校外合作单位的。

4、鉴于2020年所有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ISIS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因此请申请人和所在学院严格遵守学校布置的时间节点进行上报;逾期报送者,概不受理。科技处仅受理学院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3)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4)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2、联系方式:

(1)网络信息技术问题请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咨询电话:58731154,58699823;邮箱:xmb@nuist.edu.cn。